2007年股市会更好
中国股市近来快速增长。从前年的7、8月份到去年的12月份,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从1000点涨到了2600点。几乎是直线上升。可以说中国股市已经进入牛市。从股权分置一年和中行上市和再融资开始,是一个真正牛市的开始。为什么呢?因为大盘股的上市并未使得股市下降,反而上升。这是真正的牛市的一个特征。
2006年年初,我认为2006年肯定比2005年走得要好,而2007年要比2006年还要好,这是我的基本判断。
但是,也要注意股市的风险。现在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涨点不涨股”。实际上有相当部分的股票没有涨。指数上涨主要是大盘股带动,像工行、中行等。但是,这种上涨并不能完全反映中国股市的一些基础的东西。所以,今年应该注意股市风险。如果这么涨下去,很多的资金被吸引进来,尤其是把散户的资金从储蓄吸引过来了,由此带来的风险是很大的。
2006年是中国股市的一个转折点,2007年中国股市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新阶段的开始
新的一年,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来说,也是新的阶段的开始。
首先是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中国股改的成功对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国的上市公司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解决了历史上的制度弊端,就此实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价和全流通。这样在制度层面上解决了中国股权结构和资本市场的“半身不遂”———流通股太少的问题。
其次,新的一年要多抓上市公司的质量,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中国的上市公司过去总体上质量不高。为什么呢?中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来说并不是最好的公司上市,而是基于为国企改革服务的思想,所以一开始就有弊端———谁穷谁上市,缺钱了才上市。于是,政府帮这些企业上市,没有资产能出来资产,没有利润能弄出来利润,叫做包装上市。于是上市公司“一年好、二年差、三年ST”,都成了规律。而现在,这些问题得到了重视并正在被纠正。前几年,券商也出了很多的问题,现在我们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包括重组、接管等等来解决这些问题。另外,从前年到去年,基金的发展势头良好。我认为基金在2007年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资本市场法制的建设也将不断地完善。《证券法》以及《公司法》的重新修订,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的环境和空间,另外也提供了一个法律规范。当然,我们还有各种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地出台。
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信心得到恢复。中国资本市场是不缺乏资金的。交易量大的时候,一天几百亿都有;不好的时候,一天也有十几亿交易量。信心得以恢复的表现,就是现在每天开户增加三万户。大家都把资金拿过来了,现在储蓄存款有下降的趋势。另外很多人过去投房地产,现在也都回来了。资金链的支撑目前不是问题。
资本市场制度创新
2007年,要进一步进行市场制度的创新。首先要积极培育蓝筹股上市。大盘股、优质股,这些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过去一说大盘股一上,我们就担心市场的承受力。现在工行、中国人寿这样的大盘市场都可以承受,说明市场实际在扩大,正在向大盘股市场发展。
其次还要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目前很多中小企业需要股权融资。虽然这几年中小企业上市数量有所突破,但是还不够,还要继续把这个市场完善、规范、发展。
另外,我主张考虑建立创业板。去年在深圳召开了创投会议,很多人包括我都提到创业板。现在有12万家中小科技企业想上市,而中小企业板目前只有100家左右,显然是不行的,所以说还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创业板市场,再放松一些上市的条件。当然我们要规范,要在推荐制度等各方面来加强建设。创业板本来1990年代就要推出来,后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而不了了之。
第四,要建立健全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柜台转让系统(俗称“三板”),改善和推进面向法人的产权交易市场。虽然是一个产权交易的市场,但是是产权分割的市场,就是可以把产权划分为份额的市场,而不是一个总体产权市场。
还要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市场、创业投资市场、公司债市场、衍生工具市场等。这样才能扩大中国的投资渠道,建立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也是我们今年的很重要的任务。在去年的基础上,要进行更深度、更广度的市场制度创新。
公司制度创新
公司制度也要继续创新。中国的公司制度创新大概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中国公司制度里,董事会、监事会很难很好的发挥作用。聘用的总经理,还是受到很多管理外因素的制约。
虽然中国的上市公司都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形似而神不似。现在要做到神似,尤其是要注意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即使是大股东,即控股公司本身也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在很多问题并不是出在上市公司,而是出在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还要建立严格的信用体系。上市公司是一个公众公司,如果欺骗股东的话,这个上市公司就没有生命了。
其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扩大股东的知情权,扩大股东的提案权,建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代位诉讼制度,分类表决制度等。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内部回报制度、赔偿制度。这一点对外部股东而言非常重要。外部股东不应该完全从市场拿回报,而是要从内部拿回报。比如,假设公司有盈利了,每年给公司股东5%的回报。像欧洲的德国,他们的外部市场不是很发达,但是他们入股的人仍然很多,就是因为内部分红。而中国恰恰在这方面没有法律的规定,很多公司不分红,有钱了以后再投资,并且承诺说以后给你更大分红,最后结果都投没了,甚至董事会讨论的时候都不会讨论分红问题。
如果制定一个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分红的话,可能比较困难,但是有关部门制定类似的规章是可以的。现阶段在上市公司都不自觉的情况下,规定利润率如果达到一定比例,就必须要分红。这样大家才会得到实惠,看到希望,就不怕“炒股炒成股东”了。公司缺乏分红机制,市场就变成了投机市场,得不到长期回报,于是就只有短期炒作。
另外,要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弄虚作假、内部交易、操纵市场,或者是虚假信息,给股东造成损失必须要赔偿。
最后,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要求通过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来优化金融体制,要求资本市场能够更好地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投融资需求。中国资本市场正面临历史性的转折。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更为有效地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是当前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
文章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