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预算作为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预算治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上融入了更多的民主性、公共性、控权性、全面性、公开性、问责性等现代预算法治精神,从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角度完善了公共预算制度,这些规定至少从静态的法律条文层面为预算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基础的夯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 公共预算; 治理能力; 法治精神; 立法理念; 现代化目标; 控权; 立法主体; 听证程序; 政治协商; 问责机制;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3&ZD02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FX005)
中国预算法的政治性和法律性_蒋悟真.pdf
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