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2008年不断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突出做好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保护工作,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大力整顿商品零售市场,探索实行商标品牌市场准入和商标查验对比等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商标行政保护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中,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加大执法力度,尽职尽责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尽心尽力保障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战略性地使用商标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据统计,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6634件,比上年增加6316件,增长12.55%,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内案件45492件,比上年增加5494件,增长13.74%;涉外案件11142件,比上年增加822件,增长7.97%。案件罚没金额4.67亿元,同比增长11.92%;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137件、犯罪嫌疑人145人。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200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立案案件数量增长率显著高于总案件增长率,且增加的案件主要都是立案案件。这主要是因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监管机构通过积极开展商标专业培训,商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因此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时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大幅度减少,绝大部分案件都正式立案处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2165件,比上年增加13218件,增长33.94%,其中立案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8577件,同比增长48.83%;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88件,同比增长31.35%。从经济区域划分看,东、西部地区商标案件增加明显,西部地区增幅最大,增长率达到35.57%。查处案件数量位居前十位的省市是:浙江省8587件,广东省4414件,福建省4403件,河南省3585件,山东省3385件,上海市2964件,安徽省2563件,山西省2511件,河北省2424件,北京市2292件。以上十省市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共计37128件,占商标案件总数一半以上,达到65.56%。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行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针对食品、药品、服装等公众消费热点领域,采取组织大规模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查处了一大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商标违法行为,为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和侵权假冒案件均比上年有大幅增加,增长率都超过了10%,其中增加的案件以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为主。全年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9589件,比上年增加1585件,增长19.80%,这是5年来出现的首次增长;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共查处47045件,比上年增加4731件,增长11.18%。
在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紧密配合地方政府,通过在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查处了一大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圆满完成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保障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作出的积极贡献,受到了国内外好评,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先生和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委会专门致函表示感谢。
此外,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进一步加强了商标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商标富农工作,开展商标国际交流,为农民增收、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帮助出口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出处: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903/2400322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