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K.L.柯林斯、大卫•M.斯科弗:《机器人的话语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6 22:38:59         下一篇 上一篇

《机器人的话语权》

作者:罗纳德·K.L.柯林斯、大卫•M.斯科弗

译者:王黎黎、王琳琳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出版日期:2019年8月


(一)作者简介

【美】罗纳德·K.L.柯林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哈罗德·S.谢菲尔曼杰出学者。

【美】大卫•M.斯科弗,西雅图大学法学院弗雷德里克·C.陶森德宪法学教授。

(二)译者简介

王黎黎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承担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著作3部。

王琳琳 ,吉林警察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二级警督,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A类学科首席负责人,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三)内容简介

《机器人的话语权》主要是围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什么必须包含并保护机器人表达提供辩护和理由。作者对通信技术及其引发的审查制度进行了历史性回顾,提出机器人表达所传输的是“实质性信息”,即使是机器人发送或者接收的信息,但只要这些信息对于被接收方而言是可识别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交际性言论,而应被视为“言论”。在此基础上,通过“无意图言论自由”规则界定机器人表达具有“效用”价值,从而提出《第一修正案》能够包含并保护机器人的表达。较为难得的是,本书作者特意邀请的几位评论教授也作出了针对性评论,甚至是争论,如格林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教授明确指出将机器人传输视为言论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并不正确;诺顿(Helen Norton)教授认为作者提出的“效用”准则也值得质疑。作者对这些评论和质疑作出积极回应:本书关注的是机器人言论表达的潜力;要正确区分《第一修正案》可能包括的活动和受其保护的言论之间的区别;强调“效用”是一种保护机器人语言的概念框架;针对潜在危险,可以通过技术和法律进行功能性解决,同时不影响保护知识的生产者。因此,机器人表达在许多情况下不仅需要被《第一修正案》所囊括,而且也需要被宪法所保护。相信作者与评论者的评议以及针对评议的回应,将有助于读者更为深入且有趣味地了解本书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