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第26期博士生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18 22:59:00         下一篇 上一篇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第26期博士生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时维2016年1212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第26期博士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如期举办。本次沙龙由武汉大学法学院2013级经济法学博士刘闻主持,2014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明平以“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模式选择”为题进行报告。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学科带头人宁立志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袁康叶金育班小辉南玉梅等老师莅临指导。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和知识产权法专业全体在校博士生与部分硕士生参加学习。本期沙龙分为主讲人报告、与谈人和与会老师点评、参会人员自由讨论以及宁教授总结五个环节。

 

 

主持人刘闻博士,首先对各位老师、嘉宾和同学们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对主讲人、与谈人以及莅临老师介绍后,本期博士生沙龙正式开始。

沙龙的第一环节,主讲人报告。首先,主讲人明平以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探源为切入点,分析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存在的合并与分别两种立法模式的原因。随之,从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现状,对比检视两种模式的互补、融合关系。继而,针对两种立法模式的特点与优劣,综合考虑修法现状以及执法、司法现状,指出分别立法模式在我国现实条件下的困境,从而提出我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应然选择。最后,在合并立法模式的前提下,从制度体系、立法体例、执法机构、责任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勾勒应如何实现统一竞争法典内部协调。

沙龙的第二环节,与谈人评议。胡小伟博士生指出,学理上虽对竞争法立法模式的相关问题有一定研究,但还有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明晰和阐释,故该论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解决老问题需要新方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此方面所做的诸多努力和探索。为求精进,该论文可在结构编排、文字表达等方面作进一步提升。曾青未博士生表示,明平博士生兼具法官与学者二者之身份,完成如此宏观文章极不容易,值得赞赏;文章论点必要性论证中肯,可行性证成细致;但是文章的文献占有不足,有待补充。芦加人博士生认为,文章有理论、有观点、有建议,行文结构严谨,紧契时下修法议题;文章选题有学术价值,具有研究意义;但文章表述尚有可改进之处,修法热点问题涉及不足。

沙龙的第三环节,与会老师点评。班小辉老师认为,立法模式是在部门法立法选择上的共同问题,立法模式选择,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并无问题。但仅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寥寥数由,便推导出合并立法之需要,尚存证成上之疑虑;文章部分内容需调整,文献应更新。南玉梅老师指出,市场竞争违法行为判断困难是否是分别立法诱致,应是本文论述之重点。立法模式选择是立法政策之考量,无关对错。故,本文应在现存立法政策和立法模式框架下,从上述判断困境出发,去研究问题。袁康老师认为,文章未明确合并立法模式目的为何。如目的在于解决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者之条款冲突,那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删除了部分冲突性条款,已然从技术上解决冲突,成本低廉,并无合并立法存在之余地。故,文章应着重论述合并立法模式的目的,然文章的研究方法以及态度值得肯定。叶金育老师表示,其最近也在研究税法有关领域的统一立法问题,立法模式理论研究合乎理论需要,然关键在于论证之充分与否。故,应着力于阐清必要性与可行性。文章的观点应清晰提出,不可“犹抱琵芭半遮面”,论据应适当扩新。

沙龙的第四环节,自由讨论。顾德瑞以及闵仕君博士生表示,明平博士能在工作之余写出此等高学术水平文章,实属不易,值得表扬。另外与会硕士生张广亚、赵丰以及郭壬癸等相继发言,提出对论文些许思考。余飞峰博士生认为,合并抑或分别立法涉及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现存立法模式是基于当时的利益考量后的结果,故何种立法模式,应考量利益分配格局和制度变革成本。

沙龙的第五环节,宁教授总结。首先,宁教授认为,博士生沙龙形式学术交流会,值得肯定。此种方式可有效促进博士学术能力、表达能力的提升。随之,宁教授就明平博士生的演讲内容表达了五点观点:1.文章论题有研究意义。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历史上纠结过、理论上争论过。在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磋商之际,我国试图采取合并立法的立法模式,并提出法律草案《反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法》,但遭到反对。当时我国企业平均规模小,垄断企业更是寥寥,国家当时反而希冀有大型企业可以更好参与国际竞争。而且,立法模式,何种更可取,理论上争议不断。特别是二法交叉部分,如相对优势地位,如何处理是个现实困境,现有分别立法并不能有效解决此种问题,故有学者提出二法应采取合并立法模式,以弥合二法分立导致部分问题规制上的二难处境。但合并立法又涉及现实体制的职权和利益分配,故合并立法有难以操作的一面。2.明平博士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工作和学术二者兼顾,实属不易。此种好学之态度,值得赞许。3.此文选题有难度。如文章意义之彰显、技术化之处理、可行性之证成,难度极大。此文对撰文者的体系化思维能力、宏观性把控能力、综合性考量能力要求很高。4.此文总体上学术语言使用较为规范。但部分表达还可进一步完善,从行文可知作者力图追求文章之生动,但要在不失准确性的前提下追求生动性。5.此文亦存在不足。学术文章不应就事论事,而应有所提升。如立法模式是注重逻辑还是经验、是讲科学还是讲实用,是追求理想还是迁就现实。法典化的目的为甚,使命为何,文章论证欠缺。文章也有挂万漏一之处,如价值层面上,反垄断法注重自由和效率,反不正当竞争法着重公平和正义,故合并立法如何实现不同价值的整合,法典的编排如何进行价值表达,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行为法,反垄断法不是纯粹行为法,其携带部分结构法特征,总体上是结构法走向行为法;性质上,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微观法,反垄断法是宏观法,宏观法关注市场结构,微观法着重市场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商业伦理法,反垄断法是宏观政策法,二法性质不同,对此文章应有理论交代。此外,文章还稍显自说自话。文章的视野应进一步扩展,如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国家都有去法典化趋势,而中国竞争法为何要走法典化之路,也需要做些纵深的阐释。最后,宁教授指出,文章可以在以上方面进一步完善,以使老题出新意。

最终,本次博士生学术沙龙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完满结束。同学们普遍反映,通过这样的学术活动,能受到很好的学术熏陶。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