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教师应邀参加全国第六届劳动法实践教学会议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01 16:45:57         下一篇 上一篇

武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教师应邀参加全国第六届劳动法实践教学会议

    2016年11月26日,全国第六届劳动法实践教学会议在武汉金谷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实践教学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术红教授和班小辉博士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包括“劳动法实践教学内容和大纲”、“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法实践教学方法及经验分享”、“非标准劳动关系研究”四个主题。喻术红教授作为主持人和评议人分别参加了第一环节和第三环节的讨论。她认为,劳动法实践教学有利于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法学院应当积极推广劳动法实践教学模式,加大实践教学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比重,提高对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认可度。同时,她指出,劳动法实践教学专业委员会应当积极推动实践教学改革的成果转化,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整理筛选,并汇编成教材出版,为劳动法实践教学提供指导。此外,从长远发展来看,劳动法实践教学专业委员会还应当积极整理和宣传劳动法实践教学的成果与经验,力争获得教育部的认可、立项与推广。班小辉博士作为发言人参与了会议第一阶段的讨论。他首先对武汉大学劳动法实践教学的方式进行了介绍,认为在法律援助的实践教学环节上,劳动法学科具有天然的优势。其次,他分析了现行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当根据本科、硕士和博士不同的授课层次来确定授课的案例素材。对于本科教学,应当以能够普及劳动法体系和基本知识点、且争议点较少的案例为主。对于研究生教学,则以负有争议性的案例作为素材,推动学生对现行制度的反思,从实践导向理论。此外,在授课方式上,也适宜采用小班教学模式,以课前案例阅读、课堂集中讨论为主,以提升学生的课堂参与度。

   

    劳动法实践教学全国性会议已经连续主办了六届,形成了一批实践教学的理论成果。无论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还是对劳动法教学,这些成果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中心计划逐步把这些成果应用于我们法学院的劳动法教学活动,以实现培养卓越劳动法律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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