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历经十载出台,熊伟等教授点滴推动

作者: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4-09-12 12:51:12         下一篇 上一篇


2014年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出席170人,161票赞成、2票反对、7票弃权)。修改后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预算法》的修订可谓“十年磨一剑”。2004年预算法修订工作即行启动,历经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此次预算法修改从立法理念到具体制度都体现出许多亮点与进步,对于控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益具有深远意义。立法是科学,是社会资源与财富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其背后固然有利益博弈的作用,但也离不开学者奔走呼吁的持续努力。

人们只看到“经济宪法”出台的报道,极少人知道这里面凝聚了全国众多专家学者们的心血。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法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就是其中的一位。熊伟教授与全国各地诸多知名学者一道,深度参与、积极推动新预算法的出台,见证了新法修订历经十年的点点滴滴。早在《预算法》修订工作启动之前,熊伟教授就开始关注这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直至新法出台,十几年从未间断。其间,熊伟教授出版了多部相关著作,发表了十余篇相关论文,围绕预算法规制的重心、基金预算的特质、我国预算法修改、地方债中的政府关系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独到观点,为预算法的修订提供理论依据,自觉充当智库。

出于学者的使命,熊伟教授自预算法修订启动以来,便一直为《预算法》的修订奔走呼喊。2014年6月14日的研讨会只是十年来熊伟等教授为新法出台奔走呼喊的一次见证而已。2014年6月14日,熊伟教授参加了“预算法修法研讨会”,闭门会议开了一整天,会上熊伟教授提出了预算法应该是一部比较纯粹的规范政府财政支出的法律的观点。2014年6月底,由熊伟教授执笔,与会专家共同商量的《<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的修改建议》得以定稿。以这份建议稿为蓝本,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等人将其修改之后递交给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又以《要报》的方式送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间接推动了新法的出台,尤其是财政专户和国库条款,新法基本采纳了《<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的修改建议》中的相关内容。

预算法出台后的2014年9月5日,熊伟教授撰文《我理想的预算法是比较纯粹的》,再次强调预算法应该是一部比较纯粹的,人大以行使审批权和否决权的方式来进行预算审查、监督,规范政府财政支出的法律,不该它管的不纳入进来。南方周未的这篇报道,篇幅虽小,但将熊伟教授的“预算法理想”展现的淋漓尽致。心怀理想,脚踏实地,永远不丧失对预算法规律和先进经验的追求,可谓熊伟教授一以贯之的预算法研究思路。即便是新法出台,仍然理性、客观地看到新法的不足,这些不足将是下一次前进的基础和方向。

相关报道:

《学者如何角力“经济宪法”新预算法十年四审尘埃落定》,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919

《我理想的预算法是比较纯粹的》,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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