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应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邀请,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荣芳教授携部分博士研究生赴湖北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讲学,并带领经济法专业的部分博士研究生与当地青年法官针对司法实务中遇到的困惑开展了座谈会。
作为受邀嘉宾,张荣芳教授作了题为“解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为主题的学术演讲。在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勇的主持下,张荣芳教授就“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竞业限制协议问题”、“劳动合同变更问题”与“社会保险争议处理问题”等实务中较难把握的关键点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阐释,并受到与会社会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学术演讲结束后,张荣芳教授带领部分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袁康、杨梦、杨为程、李秀凤和杨复卫等与东宝区青年法官开展了以“基层法院的困惑与反思”为主题的座谈会,就“民间金融”、“劳动争议处理”与“青年法官的成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最后,张荣芳教授对座谈会讨论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在座的青年学者提出了殷切期望。
(杨复卫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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