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2011年度博士生学习报告会暨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作者:研究所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1-12-20 21:35:55         下一篇 上一篇

 

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习报告会暨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12月18日上午在经济法教研室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冯果教授召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陈风博士担任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师柴瑞娟博士、马一博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余文海博士、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小洋律师、中德证券副总裁王奕博士、上海证券交易所武俊桥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楼晓博士、茂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华翠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赵金龙教授等嘉宾以及经济法专业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陈风博士担任主持,总共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与会的各位往届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进行自我介绍。之后,冯果教授在报告会上致辞。他对专程从各地远道而来的各位往届博士研究生表示欢迎,希望通过这样的报告会形式不断加强师生之间以及不同年级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增进感情,开拓眼界,敦促各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活动。

 会议的第二阶段是由各位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习、生活汇报与交流。整个发言阶段气氛热烈,尤其是各位往届博士研究生具有理论性与前瞻性的精彩发言,不断将报告会的气氛一次次推向高潮。其中,余文海博士从自己的实务工作角度出发,结合中国平安集团的混业经营模式,对我国保险行业的概况以及混业经营的趋势进行前瞻性的论述。罗小洋律师从微观层面切入,着眼公司法相关理论,结合自己丰富的律师工作经历,论述了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旨。王奕博士着重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问题阐述了观点,并就作为灰色地带的对赌协议问题发表见解。武俊桥博士结合在上交所的工作经历,在肯定混业经营的明显化趋势背景下,对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有关证券监管的相关问题,同时也就之前各位发言者提出的对赌协议问题发表了看法。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马一博士从实务角度出发,通过讲述办理的具体案件,论述了在并购、收购案件中,理论与实践中的冲突问题。现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的楼晓博士分享了在美国波斯顿大学做访问学者时期的学习生活感受和收获,并对证券市场自律监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

 报告与交流阶段结束后,会议进入总结与点评阶段,由冯果教授做总结性发言。老师在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学习交流效果的同时,对各位往届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提出殷切希望,倡议经常开展此类学习报告活动,并鼓励优秀的在外博士研究生有机会回来为在读研究生讲述知识、传授经验,以开拓眼界,共同学习进步。

 最后,主持人陈风博士宣布本次博士学习报告会暨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

                                                     (江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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