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湖南省金融办的大力协助下,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建工集团协办的国家竞争力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金融发展与创新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湖南省长沙市隆重举行。出席、参加论坛和年会的领导和实务界代表有: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国务院法制办金融司司长刘长春,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中国证监会党委宣传部部长李佩霞,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军,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贾纬,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程合红,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立东,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肃毅、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格平。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冯果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年会,并向年会提交了《民生金融的法律维度:语境、范畴与路径》的学术论文。
在27日下午举行的 “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机制建设与包容性金融体制”学术论坛上,冯果教授发表了关于民生金融的主旨发言。他认为,伴随着金融社会化与社会金融化,我国已跨入全面改善民生的新时代。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和保障民生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也应当积极回应民生诉求以强化其时代适应性品格。面对民生金融这一厚重的时代命题,法学界不应“集体失语”,而应有所作为和建树。冯果教授指出,民生金融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其知识谱系至少包括制度驱动机制、制度调适机制、制度评判机制与制度实现机制,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法制变革应当涵盖将融资权视为一项基本人权加以推进、强化社会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并对其进行倾斜性权利配置。我国应当强化金融的社会属性,通过法律赋权与法律赋能来调整失衡的金融权利结构,进而确保社会弱势领域的金融底线公平。在演讲的最后,冯果教授指出,推行民主、保障民权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时代主题,民生金融也成为我国的一项战略性选择,这为金融法的结构性制度变革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与民生金融相对应的金融法将是一部以金融公平为价值基础、以民生诉求为制度导向、以普惠金融为目标定位的良法。冯果教授的的发言受到了与会学者的好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和中山大学法学院王红一教授对冯果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此外,本次证券法年会还分别举行了“《证券法》实施效果评估与修改建议”、“金融危机后中外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与发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与‘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金融创新”等学术论坛。在本次会议上,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组织,郭锋教授和邢会强副教授担任总撰稿人,共计17万字的《湖南省“两型社会”试验区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咨询报告正式发布。《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天下财经》等10余家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内主流财经媒体进行了转载。
(李安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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