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师生参加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1-11-14 19:30:40         下一篇 上一篇

2011年11月12日,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术报告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有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漆多俊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段超教授,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刘大洪教授,省法学会联络部部长王世杰,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等。同时,来自全省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法制部门的60余名专家学者以及众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也参加本次年会。此外,《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记者李丹葵研究员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学报》记者明海英也应邀参加此次会议。上午9时,本次年会正式拉开帷幕。开幕式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光焰主持,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嘉宾。

        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段超教授在大会上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向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和学者表示欢迎,向长期支持、帮助我校法学学科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还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对我校法学学科近几年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校将更加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他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对我校法学学科与专业建设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省法学会联络部部长王世杰同志代表省政法委、省法学会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介绍了我省法学会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研究动态,对省经济法学研究会近年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表示非常荣幸承办这次重要会议,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同时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一步指导和支持法学院的学科与专业建设。

        省经济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漆多俊教授对当前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提出希望。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对省法学会对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中南民族大学为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所做的各项工作。大会还决定增补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永强老师为副秘书长。
       在与会代表集体合影后,大会进入主题演讲阶段,该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主持。围绕本次年会的三大主题“‘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法对策”、“跨越式发展与经济法”、“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段晓红,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生李安安,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杨雪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永强老师分别作了精彩的发言。整个学术演讲过程气氛活跃,秩序井然。

        主题演讲阶段结束后,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做了重要指示。他对本次研讨会以“‘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法对策”、“跨越式发展与经济法”、“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为主题作了充分肯定,希望与会代表把讨论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综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下午,大会进入第二阶段的学术讨论,与会代表分为三组分别就本次研讨会的三大主题展开激励的研讨。分组讨论之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管斌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虹老师、中国地质大学廖建求老师代表三个小组向大会作了学术研讨汇报。随后,宁立志教授向大会介绍了年会论文评奖事宜,刘大洪会长宣布了表彰获奖论文的决定,经济法研究所2010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李安安同学的论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困局及其财政法救赎》获得一等奖,2010级博士研究生王宗涛同学的论文《地方政府间财税关系法治化研究》获得二等奖,2011级博士研究生周围同学的论文《专利许可中的差别待遇问题研究》获得三等奖,袁康与汤方玮同学获得优秀奖。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受大会委托宣布本次年会顺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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