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理论创新与运用

作者:漆多俊 发布时间:2006-12-12 14:56:50         下一篇 上一篇

12月9日晚,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漆多俊先生应邀为武汉大学经济法学全体研究生进行了名为《理论创新和应用》的专题报告,法学大家对于在场听众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使现场气氛热烈而活跃,也使学子们如沐春风,获益匪浅。

漆教授首先提出了对于经济法学学科建设的核心思想——“一体两翼”。一体,意为经济法学科首先要加强自身肌体建设,健全理论框架,夯实理论基础,澄清理论认识;既而借助两翼——认识解释理论误区和联系实践问题来带动学科的良性发展。漆教授进一步指出,在现在经济法学界,存在对于经济法学的不同见解,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也切忌过于悲观,更不能边缘化学科定位,而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出发,结合中国社会的现状,推动经济法学的长足进步。

漆教授还特别引用了罗斯福新政这个例子,来说明经济法在社会改革中的重要性,漆教授认为,中国社会与罗斯福新政前的社会现状,存在许多相似的情况,比如贫富差距,垄断问题,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机制的形成,针对这样的情况,漆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见解:法是社会资源的总分配书与总合同,而经济法作为利益资源与权利的再分配法,在今天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力量。

在谈及法与实践的关系上,漆教授精辟地指出:我们的研究应该既包括实然法,也包括应然法,最重要的是我们还应该研究怎样使实然法趋近应然法,趋近不是理论的生搬硬套,也不是实践的削履适靴,而是尽法学人的努力,找到利益最佳平衡点。讲座中,漆教授对经济法全体研究生表达了自己的殷殷期望,希望学子们要有学术创新的精神,不妄自菲薄,也不骄傲,努力一步一步踏实的做好学问,相信大家都有好的发展前景。

最后,漆教授还针对在场同学关于经济法与社会法,国有企业改革,经济法和行政法,经济法可诉性等问题详尽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整个讲座历时两个小时,漆教授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机智幽默的讲话不时引起阵阵掌声和笑声,不仅为经济法学子带来一次很好的与大家面对面交流良机,更凸显了漆教授作为法学大家的前瞻性和开拓性。

(本文由刘文轶与翁佳黎同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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