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简介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06 22:31:30         下一篇 上一篇

一、学科整体实力与水平

     该学科始创于1982年,经过20余年的建设,目前已成为西部地区惟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相比,整体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2004年的中国大学研究生院()九个法学二级学科排名中,该学科评价为A++,位居全国第一。学科带头人李昌麒教授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学术声誉,已树立了一派具有广泛影响的经济法学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该学科是全国最早对经济法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不仅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起步与发展发挥了奠基的作用,而且研究水平和实力处于领先地位。迄今为止,学科已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1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研究项目20余项,与校内外合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海外基金课题6项。

  该学科一直致力于教学改革,教学成果一直保持着在全国领先的地位。《经济法学》于2004年和2005年分别被评为重庆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于2005年获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该学科在学术队伍结构、教学科研成果、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人才培养、持续发展等方面均具有独特的优势,形成了权威与前沿的理论框架与学术观点,在中国经济法学领域一直居于领先水平。

二、学科优势与特色

     首先,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13人。学术带头人李昌麒教授被学界誉为我国十大经济法学家之一。

  其次,在科学研究方面,基础理论与具体制度并重,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尤其在基本理论创新方面,在全国同类学科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三,该学科已先后出版各类经济法教材44部。其中李昌麒教授主编的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经济法学》获司法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

  第四,通过教学方法的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学科点的《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获优秀教学成果重庆市级一等奖和国家级二等奖;《经济法学》被评为重庆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学科建设思路及采取的措施

    1.加强学术梯队建设。通过自身培养和人才引进等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通过改善研究条件等方式,稳定师资队伍。

  2.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研究。认真完成已取得的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在内的在研课题,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加强横向合作研究。

  3.建立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的互动机制。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力量。本学科将以学科发展为平台,以项目研究为中心,本着统筹规划,紧跟前沿,师生互动,加强交流的指导思想,采取吸收研究生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等方式,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科的学术研究水平。

  4.办好学术交流平台。重点是通过《经济法论坛》、《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经济法系列丛书》以及学科网站的建设,推出一批前沿性的和开拓性的学术成果。

  5.强化科研基地建设。学科将加强“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和“经济法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两个中心的研究力量,以 “经济法研究中心”的名义,申报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学科的方向设置

     1.经济法基本理论。着重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经济法的功能和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国外资源与本土资源之利用、经济全球化与经济法、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完善、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干预经济的法治化等问题。同时,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等尚存争议的问题也将一并纳入研究视野,以此廓清经济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寻求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

  2.经济法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是理论界的一个争议颇大的问题。由于经济法主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经济法存在的价值,影响到经济法的制度与理论体系的建立,因此,很有必要针对理论界在经济法主体制度认识上的纷乱,就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展开研究。本研究方向将对经济法主体与民商法、行政法主体的界限、企业形态法定化、经济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进行研究。

  3.市场秩序法。重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进行研究,以探索我国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制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把市场秩序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内容的情况下,这方面的研究对于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宏观经济调控法。重点研究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财税法、金融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手段。宏观经济调控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本研究方向的设置,将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5.社会分配法。着重对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进行研究,尤其研究改革成果公平分享的法律保障机制问题。我国当前建立和谐社会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化解并减少因社会利益分享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法律所具有的稳定性、普遍性和统一性等特点,决定了它在解决分配领域中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方面具有其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本研究方向的设置,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6.农村经济法制。本研究方向是针对“三农”问题在我国极为突出,农村经济法制建设及其理论研究十分迫切和严重不足的情况而设置的。本研究方向将立足于中国农村的本土,借鉴国外农业法制的经验,对我国农村经济法制建设所面临的基本课题进行研究。农村经济法制建设在我国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将它纳入研究视野,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五、学科的发展定位

     在进一步巩固本学科国内的领先地位,并继续服务于地方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将本学科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法学高级人才培养中心。

 

 


文章出处: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