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共享经济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探析——以平台工作者为视角

作者:张岩 发布时间:2019-11-07 10:40:00         下一篇 上一篇

内容提要:共享经济冲击了以稳定雇佣为特征的传统劳动关系,催生了互联网平台下的新型灵活用工。新型灵活用工让雇员拥有更灵活的工作方式和更多元的就业选择,然而这种看似宽松的状态后可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压缩:以合作协议掩盖劳动关系、以商业保险代替工伤保险,而现行劳动法"一刀切"的刚性调整模式以及工伤保险和劳动关系的"捆绑"使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将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符合工伤保险分散职业风险的理论基础亦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因此应突破现行劳动关系认定范畴,探索建立共享经济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

关键词: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工作者;工伤保险



文章出处:《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保障制度》2019年第4期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