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借助信息通讯技术,远程工作为劳动者摆脱传统的固定工作场所提供了可能。然而,由于远程工作的办公场所相对脱离用人单位的控制,建立在传统工作场所基础之上的职业安全保护制度存在适用困境。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作场所安全的监督检查权与劳动者住宅隐私权面临冲突,工作的移动性亦为职业安全风险预防带来困难;封闭的工作环境使得工伤认定的复杂程度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还面临肌肉骨骼系统等特殊职业病问题。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下新的用工发展趋势,职业安全立法应当加强对劳动者隐私权的保障,注重安全风险的预防,完善远程工作形态下工伤认定规则,并适时地扩张职业病目录,从而保障远程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关键词:远程工作;家内;职业安全;预防;工伤认定
文章出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