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晋: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现实意义及其法律实现——兼议《反垄断法》的修改

作者:孙晋 发布时间:2019-04-10 19:01:0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 要:以发展动能转换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乃题中应有之义。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其基本内涵是处理好竞争政策与主要表现为各种产业政策的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前者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以最大化自由公平竞争环境来优化资源配置;后者作为政府规制经济的重要手段,本身带有弥补市场缺陷和干扰破坏市场竞争的双重属性。随着竞争政策地位上升为基础性地位,产业政策将在挑战中得以优化升级。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意义重大,它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新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依归,是完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政策的基本路径。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需要三条法律路径予以保障,一是释宪,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尽快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后两者可以有机结合协力推进。

关键词: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市场决定论;完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垄断法修订



文章出处:《政法论坛》2019年第2期(CS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