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中央对手方机制的法理基础定位为债的更新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通过深究债的更新的源起与发展走向,细致分析《法国民法典》中有关更新制度的具体条文,可以看出无论是理论面向还是制度面向债的更新都不足以为该制度提供支撑。将中央对手方制度的法理基础定位为合同承受,这不仅与期货交易的事实相符,也有助于丰富民法理论中合同承受的范例、避免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混淆、推动期货立法中结算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 中央对手方; 债的更新; 合同承受; 期货法
论中央对手方机制的法理基础_谢贵春.pdf
文章出处:《西部法学评论》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