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金融改革的浪潮下,2009年制定的韩国资本市场法顺应时代的潮流采取功能型立法模式允许兼业经营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首先,将投资者区分为一般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其次,构建利益冲突防御体系、规制投资劝诱行为以及规制投资广告,强化金融投资公司在买卖金融投资商品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具体措施强化对一般投资者的保护。
【关键词】 韩国资本市场法; 功能型规制; 兼业经营; 利益冲突; 投资者保护
金融改革浪潮下的韩国资本市场法_以投资者保护制度为中心的考查_南玉梅.pdf
文章出处:《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