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安:金融创新与公司法知识谱系的转型

作者:李安安 发布时间:2014-12-06 00:05:00         下一篇 上一篇

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带来了金融深化和自由化,金融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技术、新工具、新业务、新组织,风起云涌的金融创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生活的世界。进入21世纪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异常活跃,金融衍生品大量出现,银行发起—分销模式十分盛行,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影子银行和对冲基金异军突起,围绕住房金融制度的创新如火如荼,金融创新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带来了深刻的法律变革,作为天生具有贴近生活和解释实践的内在品性、以满足市场诉求和回应社会关切为己任的公司法,亦通过理念更新与制度调适积极回应着金融创新的实践诉求。

一、金融创新与投资者革命的发轫

二、金融创新与股东积极主义的勃兴

三、金融创新与公司治理的趋同化

四、公司法知识谱系转型的制度面向与未来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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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珞珈法学论坛》第13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