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财税的核心含义是良法善治,它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一方面,现代财税制度需要建立在法治理论基础上,另一方面,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也会有助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从形式法治的层面看,法律保留、法律优位、平等原则和不溯及既往在财税领域衍生出丰富的内容,让财税立足于规则之治,以此限制权力的恣意妄为,雏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然而,仅有规则之治远远不够,从实质法治的层面看,财税必须追求正义,通过限制元权力、提供目的指引、保障权利底线,实现宪法对财税的最高统治。为实现法治财税的理想图景,回应当下我国的现实诉求,必须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综合发挥政党、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作用,释放纳税人的主体意识,务实制度进步的基础设施。
【关键词】 法治财税; 宪法政治; 税收法定; 本土资源; 财税正义;
【基金】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13&ZD028)的中期成果之一
法治财税:从理想图景到现实诉求(熊伟).pdf
文章出处:《清华法学》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