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江:管制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基本考量维度及其适用

作者:张占江 发布时间:2015-12-08 16:37:53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政府管制经常不合理地为企业反竞争行为提供便利甚至直接授权或强制企业从事反竞争行为,豁免其反垄断责任。企业在面临反垄断制裁时往往会以此作为抗辩。要排除不合理管制的影响又不至于削弱合理管制的效力就必须在一个严密的分析架构之下对管制领域内企业反竞争行为进行有效执法。法理分析和先进法域的经验总结表明: 执法首先要审查管制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同时应避免执法危及管制法的确定性这一分析思路为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我国反垄断法在管制领域的适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操作指引

【关键词】 管制行为抗辩明示豁免默示豁免法律确定性

 

管制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基本考量维度及其适用_张占江.pdf


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