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车” 现象本质上是共享经济的一种类型,它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国内外政府对“专车” 的态度不一,传统出租车行业对其强烈抵制。但是,“专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类型有很大发展前途,不应该禁止。通过建立混合规制模式,可以扬长避短,社会和消费者可以得到更多福利,地方政府可借以推进社会财富再分配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混合规制模式是由“合作监管 + 自律监管”构成, 地方政府在其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是由共享经济运行机制和共享公司法律结构决定的。
【关键词】 “专车”;共享经济;混合规制
_专车_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_唐清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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