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韬:央地关系视角下我国地方债务的法治化变革

作者:黄韬 发布时间:2015-07-28 23:20:06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当前日益严重的地方债务问题反映了我国财政体制中的一个根本缺陷,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关系没有进入法治轨道,进而造成了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等。虽然提升我国央地事权关系的法治化程度渐趋成为一种政策共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既有的那种能够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融资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控制机制将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为此,在推动我国央地事权关系法治化进程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去找寻一项替代性机制,以控制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金融市场投资者的行为选择机制可望起到有效控制地方债务规模的作用,而要让此机制的作用得以发挥,必要的法律保障就是明确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权限和独立承担债务的责任,以此促成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朝着显性化和法治化的方向转化。

【关键词】 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地方债务;预算软约束

央地关系视角下我国地方债务的法治化变革_黄韬.pdf


文章出处:《法学》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