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辉:普惠金融视野下企业公平融资权的法律构造研究

作者:冯辉 发布时间:2015-03-14 09:49:05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法律介入企业融资的正当性不在于难易,而在于公平。企业有权以各种正当、合法的方式融资,发展普惠金融要求确立公平融资权的立法理念并完善相应的法制建设。理念确立的关键是在公平、安全与效率等目标及原则间形成平衡,促进企业公平融资与银行信贷自主、政府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法制建设的核心是对既有的金融体制做结构性调整,其中,商业性金融中的竞争性供给与贷款申诉机制、政策性金融的角色匡正、合作性金融的合理回归是当下促进企业公平融资权的迫切之需。

关键词: 普惠金融; 公平融资权; 竞争性供给; 贷款申诉; 金融市场结构


一、问题及其意义

二、公平融资权的界定及其与信贷自主、金融监管的平衡

(一) 公平融资权的概念、依据与性质

(二) 公平融资权与信贷自主、金融监管的平衡

三、企业公平融资权的法律构造: 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结构性调整为中心

(一) 商业性金融中的竞争性供给

(二) 贷款申诉制度的构建

(三) 政策性金融应匡正角色以寻求体制变革

(四) 合作性金融的合理回归与法律调整

四、结语


普惠金融视野下企业公平融资权的法律构造研究_冯辉.pdf



文章出处:《现代法学》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