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华、石任昊: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

作者:郭星华、石任昊 发布时间:2015-01-22 15:36:26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针对“法是怎么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命题,以1978 年以来的“第三次法律革命”为时代背景,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历程予以回顾,按照理想类型的方法可归纳出“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这三种国家治理模式。“拨乱反正”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制”模式,强调法治的价值启蒙,以“压制型法”为手段、追求政治领域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制度设计,以“自治型法”为手段、追求经济领域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实践关切、以“回应型法”为手段,追求社会领域的共建。中国经历35 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成就,但仍没有完全实现现代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法治秩序”,“社会治理”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理念。

关键词: 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法治建设

从社会管制_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__省略_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_郭星华.pdf



文章出处:《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