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章润:汉语法学论纲——关于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知识学、价值论和风格美学

作者:许章润 发布时间:2014-12-09 21:53:4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汉语法学经历了子学时代、经学时代和新学时代三大时期。其规范体系表现为中华法系,其意义体系凝聚为汉语法学。二者合一,照拂的是这个叫做华夏中国的家国天下,而构成生活世界、规范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完整统一体。其中,晚近西学东渐的一个半世纪,是汉语法学的第三期,也就是现代中国的法意体系的创世纪。总体而言,其文明品格和内在义理,于折中损益中脱胎换骨,却一脉沿承,不绝如缕。其之所思所虑,不脱家国天下大框架,而悉以汉语作为表意工具,构成浩浩荡荡、源远流长之汉语法意表意体系。古典中国的法意精神,诸如奉天敬德的正义法精神、追求实质公正的实用理性、崇古法圣的历史主义气质、推究于名实之际的逻辑思维和刑名律学的修辞艺术,它们辗转推陈,经由现代洗礼,表见为洞悉人性本恶与期待人性善好的心性论、通情达理的法律理性、"天理人情国法"三位一体的运思方式和解释框架、"三维四理"的心性配置、寓俗常与超越于一体的价值伸论方式、家国天下的政治意识、世界蓝图和文明憧憬,以及汉语思维及其风格美学。在文化社会学和知识政治学的意义上,描述、想象和建构这一法意形态,以申说中国文明的法理愿景,既是本文的理论动机,也就是它的文化理想,同时,也构成了它的政治抱负。其以中国文化为深远背景,理述其源流,揭橥其命意,展示其学理内涵与文明品格,分析其条件、特征与基本进路,特别着意于奠立在现代中国文明基础之上的政道与治道的法理表达,着力提炼和运用汉语思维及其表达方式。经此作业,系统展示这一法律文明的思想形式、理论体系、知识体系和风格美学。

【关键词】 中华法系; 汉语法学; 三维四理; 天理人情国法; 法意的语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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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