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规制实践对传统行政法带来了诸多挑战,行政法亟需变革以应对挑战。在研究对象上,行政法应从已知领域转向"未知"空间;在学科定位上,行政法应从偏重法解释学转向偏重法政策学;在基本原则上,行政法需要植入预防原则和应急原则;在核心内容上,行政法要完成以行政行为为中心到以行政过程为中心的嬗变;在研究方法上,行政法应从偏爱解释方法向注重跨学科方法进行转变。
【关键词】 风险规制; 预防原则; 法政策学; 行政过程;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ECT-11-074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灾难性风险行政法规制的基本原理”(13FFX02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齐文远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AF011)的阶段性成果
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法的新发展_戚建刚.pdf
文章出处:《当代法学》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