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展示北京大学财税法学科的建设成果,同时实现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的全国共享,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已主办六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广受学界及社会的赞誉。暑期学校的课程与讲座内容注重与国际税法研究接轨,并强调与中国税务实践的互动。本届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于2012年6月29日至7月8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协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将负责招生、教学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参加本项目课程的学习并通过相关的考核可以获得2学分,并可以参加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LL.M.项目的招生选拔。第七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现拟面向全国各大法学院校、财经院校招收学员。
一、主讲教师
本次课程主讲教师: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和其他国家税法教授,北京大学、台湾大学等知名高校教授,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的官员,以及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资深合伙人。
二、课程主题
国际税法专题与中国税法前沿问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
专题一 税收管辖权的种类与判定标准
专题二 国际双重征税的种类与避免
专题三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主要方法与技巧
专题四 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专题五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发展趋势
专题六 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
专题七 中国财税法制改革
专题八 中国纳税人权利保护
专题九 预算法的修改
专题十 税收征管法的修改
专题十一 税法经典案例分析
专题十二 中国税法服务市场的拓展
讲授语言:英文或者中文
三、课程安排
1.报到日期
2012年6月28日报到,领取课程资料。
2.开学典礼:2012年6月29日上午
3.授课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7月8日
4.考试时间:2012年7月3日
5.安排全体学员参观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室并参加晚餐活动
四、招生人数与条件
本项目课程主要针对财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财税法中青年教师。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北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5人,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65人,中青年教师10人(不接受以前年度暑期学校课程培训班的参加者)。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按报名顺序录取。
1.英语达到国家4级或者具有其他相应英语等级证明,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2.已修过税法学或者国际税法学等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成绩;
3.上述条件1.2.同时具备时,发表过税法或者国际税法方向论文(包括期刊、报纸、网络以及提交研讨会论文等)者优先录取。
五、考核、结业与奖励
1. 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课程出勤(占10%)、课堂讨论(占10%)、结业论文(占30%)、结业考试(占50%)。国际税法部分的课后作业与结业论文必须采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提交。
2. 课程考核成绩及格者(70分为及格线)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以及荷兰莱顿大学颁发结业证和2学分的成绩证明。
3. 对课程考核成绩在前5名的学员在暑期学校结束后的1个月内将获通知参加第二次考核,同时要求在2012年10月31日前提交参加雅思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两次考核综合成绩位列1-3名学员,将由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提供2013-2014学年攻读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的奖学金。
六、费用
1. 对在读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学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提供资料;在上课期间每天提供20元/人的餐费补贴;对来自京外的学员每天提供30元/人的住宿补贴(凭提供正式住宿发票领取)。
2.各类学员的往返路费以及其他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一寸电子版照片以及英语水平、课程及成绩证明、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联系人邮箱:(希望到荷兰留学的同学请发送英文简历一份)
联系人:
臧雨晴 13811402664 李大庆 15201472657
邮箱:taxlawss2012@126.com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2012年6月15日
经确定录取的学员名单将分别公布于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栏目,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同时提供北京大学附近食宿费用价格适当的宾馆和招待所的订房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供参加暑期班学员自行联系食宿安排。
请各高校法学院及相关院系研究生教务部门协助张贴。
请各高校财税法教师协助通知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
承办单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文章出处:中国财税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