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制的完善和展望(中)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访日代表团学术报告会
杨东:
谢谢董老师非常细致深入地介绍了对我们这次考察的成果。
我认识几个上交所和证券公司的老总,中国在证券市场的建立之初,改革开放初期他们就到日本留学或进修,直接到东交所和野村证券培训,学成归国后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员特别多。日本的经验教训,它的主板市场的多样化,创业板市场体系化构建,不断失败又不断进行改革,不断创新,这种市场创新精神的确值得中国借鉴。实际上,通过这次考察,这种体系和它的制度建设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已经体现出强大的防御危机的能力和对金融危机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这是我们去日本考察重要成果和重要收获。这些经验对我国今后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制度建设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实,今天也有来自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的同志,还有最高法院的法官,其它政府机关的官员以及新华社、中国证券报、东方早报等媒体记者朋友,通过他们,这些经验和成果会得到发扬,肯定会对中国今后证券市场和金融法制的发展和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下面有请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甘培忠教授做报告。大家欢迎。
甘培忠:
首先向人民大学各位老师和各位同学表示我个人的敬意。
我们最近一段时间在整个法学界里我认为使用频率或者报刊上众多媒体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这个问题已经变成世界性话题,也早早超出了任何一个细分的专业领域,专业研究机构他们的话语权的范围,可能大家都需要说,都能说,我给我自己垫个底,我不是金融法方面专家,也不是证券法方面专家,我有说话权利。
总结金融危机的问题,我们最新听到一个解读,王副总理在中国银行在英国分行的讲话,源于人性贪婪,人心是最深的,如果最深处是爱的话我们这个世界会很和平,很友好,经济发展肯定没有这么多起伏和波澜。但是人心最深处可能有别的东西,就是自私,因为我们过去在美国,美国的制度,美国的文化和美国社会整体打造出来世界老大哥的形象,给我们一种启发或者是一种感染等等,我们在评价的时候带有一种仰慕的东西,我们对整个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监管没有怀疑过,所有的问题是最好的制度里产生的,最好的东西一旦有污染就彻底费了,就像好的玉器要是缺一个口就彻底废了。
借着王副总理的话我觉得有三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人心的贪婪,这是最根本的。
第二个问题,我们对冲基金实际美国社会放松警惕,美国是自由主义的体制,过去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等这样的法律,其中除了证券以外,基金方面主要涉及到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是公募方式产生的,有大量投资者,所以建立一个注册制度,又跟进了很多监管服务。对冲基金是私募形式产生的,一般不会超过100个人所谓的成熟投资者,90年代初期开始大规模发展的时候还没有表露很大金融控制力或者优势,到了本世纪初以后已经完全长大了,长成了一群野孩子。金融市场上支配力相当大,美国投资顾问法对他完全放任,还有很多豁免程序,不注册,基本是自在运行,利用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利用证券衍生产品等等这样的操作进行兴风作浪的活动。前段时间G20会议上也讨论,最后确定一个方针,顶着美国反对意见要对对冲基金进行监管。我们这次到日本看关于对冲基金在日本监管,由于G20会议说了,要进行监管,不能再让他放任,建立最低限度的注册制度以及其它的信息披露要跟进。日本也是没有这个制度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次贷危机这个问题,次贷危机是一个比杠杆效率放大的有毒产品,腐蚀整个金融体系,量相当大。整个次贷危机发展过程中,给美欧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导致某些国家经济整体崩溃,银行业很高的利息把个人散户的款项揽过来,类似中国的抢资金,揽过来以后一定要去投资一个更有风险的利益获得最大的回报,银行业同行业里可能短期处于一个竞争优势,吸引了更多的资金,但是不投资到美国有毒产品里面的话,高回报就拿不到,甚至导致如果给付利息的话银行可能发生支付困难,甚至导致破产,所以大规模投入造成这些国家问题。
日本问题比较少,2008年1月有个统计,日本一共购买140亿美元美国次贷证券,其中商业银行占63亿美元,主要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比较少,中国银行08年年报里显示持的美国次贷证券数额达到153.44亿元人民币,我们还有一些其它的东西,因为金融危机导致整个经济下滑,失业的问题,出口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等等,这个日本也好,中国也好,大家都受到影响,这个无法避免。
在日本我集中问的问题,日本为什么在这次金融危机里受的损失比较少,也切合我的题目叫日本金融防范堤坝怎么构筑,包括日本是不是像过去70、80年代他的金融里存在一些贸易壁垒,国外银行业一般很难打进日本,日本有一些金融壁垒,也导致日本银行业自身不发达,国际上竞争力差一些,会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保护了日本。
回来以后我做了一些其它的资料收集,我把收集情况联合起来做一个统一汇报。
第一个问题,1990年以来日本经济发展缺乏力度,经济在数十年里高速奔跑,最后造成累坏了身子骨,确实在90年代末期就开始进入间歇,回过头对整个经济进行整理。世界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接着是亚洲金融风暴,更加带来一些摧残,包括地产的泡沫破裂,整个经济缓慢发展,一直到日本经济开始进行调整,到07年才有恢复的迹象,变成1点几的正常增长率。这十几年以来日本独尝苦果。这期间日本大概96年开始进入金融法制改革,加上法律完善建设以及制度的安排对银行业的重组多是政府主导进行,23家银行最后保留了7家。这是第一个方面,制度建设完善比较早,刚好在小规模风暴的时候处于调整期,大规模的时候调整期正在完善阶段,比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先吃了免疫药品。
第二,日本投资信托法。这部法律应该说和衍生品防范有直接关系,我大概浏览别的法律中文翻译本,这个法律更管用的。
日本原来法律叫证券投资信托法,1951年6月4日公布实施,迄今已修改过21次,1997年修改达到4次,大幅度修改是1998年,删去了证券二次,98年重大修改删去证券二字,改为投资信托法,意思是旧法仅仅指有价证券,新法包括不动产租赁,金钱债权债务以及金融衍生产品,就是说把金融衍生产品和98年立法规定里已经体现出来了,所以把证券两个字去掉,改成投资信托法。
因此我们说金融衍生产品受投资信托法的管制,衍生产品现在的统计据说全世界有3200种,日本统计一共有33种,日本自身有的是33种。少量的部分在场内交易,场内交易会受到证券法、金融期货交易法,银行法,信托法等等的制约,受场内交易规则约束,场外部分要受到投资信托法的归置。98年该法修订,把金融衍生品纳入管制轨道,同时旧法规定投资信托管理公司,就是说投资信托法主要制约的组织体是投资信托管理公司,在原来基础上,98年修订又增加了投资信托管理公司善管义务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次贷产品由日本投资信托管理公司引入日本,或者由日本本国的相关金融机构创造出日本的次贷产品还是相当困难,投资信托法律是一个重要的屏障,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我在日本的时候问过一些专家,他们幽默的说我们日本没有美国那样很多的金融专家能够去创造出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产品,我们日本专家不多,意思是幸好我们躲开了,所以聪明人有时候不见得是好事。
第三,刚才董教授说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一部分内容跟我说的可能有点重复。金融商品交易法本身后面杨东教授要专门介绍的,我只讲里面相关关于衍生品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法律结构是单一的金融法制目标,这点比较明确。英国金融服务及市场法为模板,以形为类别进行横向整合,将证券交易法、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信托法、投资法人法、投资顾问法、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等等法律相关投资服务方面,凡是金融大体系里的投资服务方面规范全部统一在这个法律之中。2006年颁布以后证券交易法变更名称为金融商品交易法,吸收以后废止的法律有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业法,抵押担保法,外国证券业法等等。相应修改的法律有投资信托法,保险业法,商品交易法等等,商品交易法是非金融的一般的期货业务,一共有89部。证券一词由金融商品取代,没有其它的扩展。这样一来跟董教授说的内容一样,就是说把原来银行法的主业,保险法的主业,这样的部分还是由银行法、保险法等等进行规范。把银行法、保险法等等的金融领域里衍生出来的组合结构的这些服务商品,证券化产品全部纳入金融商品交易法里来。
第二个问题适用范围和商品种类不展开了。
第三个问题,经营者法律义务规范方面,有行为规范以及投资顾问业方面的法律规范。把市场内的集中市场里面的场内交易和场外的店头交易,我们经常去银行存款,一次我存10万,当时有人推销产品,说买不买这个东西,保险业方面的东西能够保底等等,我说行我买,我签字,把10万块转账,回家后太太坚决不同意,还是存银行里,稳稳当当的,我又改了,这么个情况可能有麻烦了,到时候钱收不回来怎么办。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第一家一个个人诉讼汇丰银行发行的一个产品,这个诉讼到现在没有结果,我们一直跟进到底什么结果,这个人,银行发售的时候会说,首先要证明有100万存款,你证明了,给他了,他千方百计帮你设计,你是一个专业投资者,是一个成熟投资者这样符合规定,承诺了往前走,这个产品不是向普通客户发售的不存在更多法律强制义务。
如果日本现在经济制度本身在这个制度体系下,我个人感觉如果进行大规模的金融产品创新可能没有什么指望,管的很严,如果能够防范金融风险,制度恰到好处,做的不错。
这就是我汇报的内容。
杨东:
谢谢甘老师。我们这次去考察的时候,甘老师反复就日本这次为什么能够在此次危机中能够很好的渡过,特别是问了金融厅前部长以及现任企划总务局局长,还有东京大学教授,我们反复讨论确认这个问题。甘老师专门负责这些内容,其实我们代表团每个人有负责的领域,分工很细。
日本为什么能够躲过危机?总体来说甘老师介绍的,就是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日本在沫经济和亚洲金融危机后已经生过病了,已经具有对感冒的抵抗力,第二个原因是金融法制的系列改革和发展为抵御金融危机发挥作用,《金融商品交易法》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目前最发达的。日本的最新发展代表了大陆法系国家金融法制的发展方向,也是考察团重要收获。
下面有请证券法学研究会的会长郭峰教授就有关自由主义和管制主义的矛盾问题发表精彩演讲。
郭峰:
我谈四个观点:一个是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是自由主义市场泛滥的必然结果;第二个观点谈一下,严格的管制可以为金融发展提供一种稳定的机制;第三是谈一下管制主义下金融法律变革的特征和趋势;最后一点谈一下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和立法的一些想法一些建议。
一、谈金融危机,现在大家知道学术界有很多观点,当前美国次贷引发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泡沫流动性过盛,监管放松,立法缺位等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从根源上看,实际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已经预言过70、80年会产生今天的经济危机。我们追溯历史,我们是从后面往前追,并不是那个时候能看清楚70、80年后产生危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29年到33年的那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大家知道华尔街股市引发的,从场内危机引发整个系统金融危机再影响到世界经济,这次是场外的,次贷,有不一样的地方。
那次危机以后,学界和美国的国会、政府反思以后,认为那次经济危机主要是在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和商业银行的业务混在一起了,大家知道投行,我们叫证券公司,美国叫投行。那次危机以后通过了33年的一个法,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一个体制,从背后理论根源来说是这些西方国家的政府把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的理论强化干预理论应用到市场经济管制中来,因此从那以后实际上理论根源是国家干预主义,我们在法律上可以叫管制主义,通过分业经营方式在强化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
这种管制主义的结果当然是形成了未来的监管架构,而且诞生了一些立法。但是立法走到上世纪70年代遇到了一些环境的变化,导致新自由主义思潮起来,主要在于上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导致短期游资冲击金融市场,并推动货币市场证券化的趋势。另外两次石油危机,迫使各国政府更多发行公债,并使公债市场化以吸引投资者,从而为其它金融工具利率管制消除奠定了基础。
从贸易发展看,贸易和投资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使套期保值需求增长,从而推动各种掉期和期货、期权交易的发展,刺激了金融创新活动,各种衍生工具出来了。
从技术发展来看,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脑和网络技术发展,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从另一个侧面强化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大家都知道我们说的金融体系就是由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这些,通过网络所形成的一个金融系统,整个都通过网络形成。因此现代金融产品极大丰富,金融壁垒受到削弱。我们到日本东京交易所访问,他们谈到要打击证券市场欺诈,以及必须要依靠多国协调才能进行,有的在伦敦下班买证券,有的在新加坡下班买衍生产品,可能有操作,如果发生这个问题,日本法律管不了,要靠多边协作,所以一个国家不光是它的金融壁垒,甚至还有法律壁垒,这些都要冲破,就促进了整个资本市场一体化。
这种情况下,这些发达国家,面对着刚才我说的情况的变化,需要实行金融自由化,最开始是在英国,英国开始的,因为英国不像美国有全球影响力,一般我们学者说,真正的自由化是美国1999年的方案。这是管制主义经过几十年发展受到自由主义的挑战。
从管制到放松现象背后,理论基础就是自由主义思潮的复兴,按照自由主义学者的观点,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的中央银行没有及时干预。这次各个国家政府、银行都在干预,为什么会产生,要早点干预就不存在危机了。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着米勒教授从这个观点出发,认为格拉斯法所采取的分业经营体制是美国银行体制的严重错误。为什么是错误?使金融体制丧失效力,不利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按照金融自由化的观点,认为金融自由化可以产生证券分配效益,规模经营效益,和动态效益,从而金融体制运作更有效力,特别是教金融法提到一个华盛顿共识,实际是新自由主义学术理论被政府采用的一个标志,在1990年在美国达成包括四项政策工具的华盛顿共识的基本原则是贸易自由化,市场定价,消除通货膨胀,学者认为华盛顿共识出笼标志着新自由主义演变为美国国家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
新自由主义思潮泛滥的结果是导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全面放松管制。由于这种政府管制对立的理论的指导出现了金融创新过渡,而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甚至缺失。特别是美国,这次事件给我们教育很深,以前我教证券法讲的时候说美国对金融市场监管我们认为是最紧密的,立法最健全的,执法最到位,这个说法不完全错误,但是现在反思,现在看来由于美国的金融创新活动还有市场经济太发达,所以不断有新的衍生产品出来,新的金融工具出来,立法总是滞后的,因此出现很多传统立法不能覆盖的一些风险。还有交叉监管体制所形成的一些不能够监管的领域,美联储监管领域和美国证监会领域,和美国各洲保险机构监管领域出现中间没有人管的地带,特别像衍生产品很多在场外交易,场内可以管,场外没有监管。像次贷基本没人监管,这样一种情况下就出现了这样的金融危机。我们要客观对待美国这样的情况,这是第一点。
第一点讲完以后我刚看一个资料,我们要客观评价新自由主义的学说的正面的和负面,我们都要看到。目前在我们中国学术界有一批观点现在特点刺耳,把新自由主义跟民主社会主义甚至还有普世价值观都认为这些全部是资本的东西,提出来是一个反动的言论。我去年9月份在中央党校听,当时请一些专家给我们讲课,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央党校的,他们就这样说,世界上哪有什么普世价值观,完全是反动言论,难道没有普世价值观吗?很多道德领域的事情,谁都不能偷东西,谁都不能杀人,谁都要尊老爱幼,这不是普世价值观吗,所以不能上升为政治的东西。现在我们对新自由主义也是作为一个政治口号扣下来。
我每个月要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帮左翼人士给我寄的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我平时往垃圾桶一扔从来不看,因为是一些退休的,对改革开放有抵制情绪的一些老头,包括人大个别的,搞传统经济学的搞计划经济的老头参与这个事。但是这次一翻发现可以作为我的反面教材。比如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透视当前西方经济危机,他们什么观点?当前理论界面临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运用资本帝国主义论中马克思主义的理想观念和方法,科学揭示这场危机,是说要把几百年前马克思的东西拿出来解释今天的金融危机,我是没想通,因为马克思预示不到今天高科技情况,马克斯连飞机都没见过,但是也不知道,不知道以后有电脑技术,怎么可能。我们学一些理论分析方法,一些逻辑是可以的,当时人大老师让我们必须学资本论,最后要闭卷考试,经济学院教授给我们讲课,每节课认真听,听了之后考了良,头半学期考了个良,后半学期再也不听了,复习的时候找几个资本论原注解释的书看,最后考个优,所以认真听课反而得不了好成绩。但是资本论给我们思维方式有很大启发,逻辑思维的东西,经济学的知识是有启发的,就是一个学术工具。我们现在把它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从学术理论界来看是一个学派。
还有一个观点,说现在国际上兴起学习资本论的热潮,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人大有没有兴起,因为人大是资本论的老窝,说这个热潮兴起对国际左翼力量是巨大鼓舞,对新自由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是沉重打击,金融危机下我们应该把资本论帝国主义论作为武装全党、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教材。还有说的下一步经济危机如果继续发展,可能演变为资本主义制度全面危机,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各个方面的危机。
这种看法供你们参考,我觉得他说的太片面了。美国危机我不同意代表王利明宣读稿子里,王利明的判断说好像美国经济危机已经差不多了那个意思,在过程中,不能说深化,根据我们的观察还有我们跟美国一些学者,银行家的探讨,美国经济危机没到底,看今年年底能不能到底,今年年底到不了可能到明年,确实有一个过程,上个世纪危机,那时候电脑技术全球化没这么发达,那个危机说29到33年的危机。我们说现在还不能下结论。
危机像一个重症病人,对他治疗,康复还得要几年,因此整个周期走过没有3、5年不可能,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制度不行了,它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优势是我们不能比的,必须认识到这点。不能说关起门来自己说,当然清华大学一个教授说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来说妙不可言,他幸灾乐祸的感觉,美国不行了,我们起来了,这个观点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表现,实际现在都联在一起了。不是法学院教授说的,是清华经济管理类教授说的。
二、严格的管制可以为金融的发展提供一种稳定的机制。因为在新自由主义市场没有起来以前,或者没有确定为国教以前,金融法领域,像美国在金融法领域强调严格监管多部法律,公认为是美国加强金融监管的系统行为,构筑起来一道能够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管制对战后西方国金融发展提供一种稳定机制,这种稳定机制管70、80年,所以功劳不能否定的。现在我们提出重新管制,现在的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重新管制理论目前成为主流的被各国政府作为管制政策所采纳的理论。按照重新管制的要求,政府对金融市场,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要加强而不是放松监管,是这样的一种理论。
具体要求金融机构在危机背景进行改组,要夯实金融机构的资产基础,要建立对所有金融行业和金融产品一体监管体制,另外要正确认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另外要警惕多的金融衍生体,是重新管制理论要注意的。
三、在管制主义下,金融法律变革出现一些新的特征和趋势。各位专家的介绍都会说,我把我的观点提出来,供大家研究的时候参考。
这种管制主义理论下我们金融法律,这十几年一直处于变革情况下,危机没发生前实际从英国、德国开始到日本、韩国一直进行一个金融体制和金融法律的大变革,是我们以前不是很注意的。这种变革的特征是什么?一个是建立了以功能性监管为特征的金融业统和监管模式。
第一个特征,建立以功能性监管为特征的金融业统和监管模式。
第二个特征,用金融投资商品这个概念来扩大传统有价证券这个概念的范围,或者说金融投资商品概念延伸了传统有价证券概念的内涵,并且有可能会最终取代有价证券概念。我们现在传统民法商法里的有价证券概念完全过时了,建议民法学家要好好坐下来学证券法、金融法,要知道最新的商法前沿理论,已经打破传统有价证券概念,比如电子化,电子符号普及,代替了纸面有价证券,已经发展了10、20年了。
金融投资商品这个概念,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列举20多种,包括附属条款20、30种,金融投资计划,一些合同都算是有价证券,因此民法有价证券已经受到现代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冲击,要做出重新界定和思考,甚至要不要这个概念都可以考虑。日本辩论过,由于技术的原因没有取消,但是完全从理论上可以取消这个概念。因此研究有价证券,要认清这些形式,不要研究没有用的东西。
第三个特征,从传统的分散商品类机构类归置,转变为功能性统一规则。
第四个特征,金融混业法定化,已经法定化了,这次金融危机强化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混业经营模式,美国这几家投行不行了都纷纷向商业银行投靠。混业经营在金融危机当中得到强化,而且下步是商业银行为主,中国也是这个趋势。你们找工作我建议一般证券公司不要去,一去恐怕垮台了,一定要找四大银行控股的证券公司,现在虽然不行,未来一定是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或者民生、交通这些银行才也出路,因为有强大资本金在后面,但是可能出现问题是下步事情,内部交易,防火墙未建立好等等可能导致更大市场操作,经济演化是一个规律。
第五,投资者种类横向归置化。
第六,激励各金融机构自我改革和创新,并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因为现在是全球化市场,每个国内市场要依托于全球,因此纷纷都要吸引其它国家资金到本国,要改革创新,要去吸收。
第七,强化对放松管制和滥用行为管制,传统的放松了,放松会出现新的问题,这个法律要进行归置。金融法律变革是个渐进过程,最终取决于市场主体、监管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像日本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和大一统的金融商品交易法现在没有完全一步到位,没有像英国一步到位,就是各个部门之间在打仗,中国也是这样。
最后一点,我国金融监管和立法的思考。
我们国家现在目前也要警惕这种观点,有人认为,从西方这次金融危机来看就是因为放松管制,中国要加强管制,总的来说我们是要加强管制,但是要依法进行管制,我们说加强立法,加强体制的建设,而不是我们要去强化,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传统计划管制手段,不是利用这个机会强化证监会对发行股票定价权管制,不是保监会要怎么管,银监会怎么控制两个指标双降,不良率,那些都是不科学的管理,我们仍然要破除,这个东西一定要认识清楚。
这次危机虽然没有对我们金融安全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战略来看,我们仍然探讨金融商品横向统一归置,资本市场统和立法问题,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很重要任务。我们研究会下步推两个事情,一个是要推动,要制订中国板的类似英国或者日本、韩国的统一的资本市场的立法,这个立法怎么叫我们没想好,是像英国叫金融服务法还是日本叫金融商品交易法,我们还没想好,但是一定要通过立法把整个资本市场横向打通,横向贯通,按功能,按产品来划分,不应该按机构划分,现在保险法保监会执行,证券法证监会执行,银行法银监会执行,这三部法都可以取消是我的观点,制订一个统一的法,你们做硕士论文,博士论文要强化这方面研究。
我们一定要组建统一的国家金融监管管理委员会,一定把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予以撤销,撤销后合并,把外管局,银行这些功能都并到这里面来。日本金融厅这样的,里面保监局、银监局、证监局,都这样的,德国也这样,已经是全球趋势,中国不向那个靠拢不行。保险市场为什么这么乱?银行体制为什么很封闭?就是有三个部门的利益,他们不会真正把科学的东西反应到国务院,不利不汇报,不会主动提出来要进行统一监管体制改革,因为涉及到他们位置和利益,这个必须由我们学会,民间机构提出来,我们要公正的,不站在任何部门利益里。因此对市场负责,这是一个大趋势,是我们下步要做。要研究,你们要提供炮弹给我们,研究成果就是炮弹,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是炮弹,要放大。我们要改革。
我国政府虽然高度重视应对金融危机,但主要还是采取传统投资拉动经济模式,4万多亿投下去,怎么投,后期怎么跟全都没有文章,两会代表提出置疑,谁没有重视制度建设和法律改革,这是我们政府的监管存在的一个缺点。
最后结论是我认为我国的金融市场远不如美国等西方国家成熟,我国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金融监管机制很不完善,开放和创新中相关金融监管机制没跟上,我们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管制的关系,是由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特有国情决定的。
建议大家看一看最近一流大学管理学教授陈教授最近的一篇文章,我介绍一下。他认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应该把国家的财富积聚得越来越多,应该分配给老百姓。这篇文章是和民主挂钩,说通过他的研究表明,凡是国家财富积聚过多,老百姓手头没钱或者钱少的政府都容易导致专制和覆盖,凡是借钱的政府,比如美国,美国从南北战争开始独立战争开始就是记债,向法国借钱买军火打完才形成联邦国家,美国到现在全是借债,包括我们国家的钱买他们债券。借债的政府和民众才有博弈的可能,要向劳动人民收税,要向企业发债,就要跟他谈判,这种情况不容易专制,他研究历史出来的,我比较赞同这个观点。
我以前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国家财富为什么搞这么多,2万亿外汇储备,我们现在没有权威数字,可能是国家机密,我们这次金融危机损失多少钱,没有人说话,可能内部有统计。拿出来一万亿或者五千亿搞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弱势群体问题,解决义务教育问题,解决低收入阶层问题。
现在很多经济学家提出来把钱分给老百姓钱,看起来比较荒唐,但有一定合理性,确实不应该积累更大财富,特别是税收体制,我们现在网络游戏要收税,网上的钱叫Q币,收税到无孔不入,但是钱怎么花的,浪费了没人负责。这种体制下,政府不应该有太多钱,这个观点是对的。所以金融危机下不能利用金融危机国家来敛财,这个问题要注意。应该通过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这是我们缺乏的和要关注的。
谢谢大家 !
文章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