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新加坡交易所的步步紧逼,中国金交所仓促挂牌,这不仅是两个交易所之间的利益之争,更是资本市场的定价权之争
■每周财经评论
□时卫干
9月8日,在几乎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低调挂牌,预计将于明年初正式推出第一只产品: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由此而始,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场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新阶段。
金交所采取公司制,注册资本金5亿元,由现有的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及上海、大连、郑州等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各出资1亿元组建,总经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总经理朱玉辰担任。按理说,成立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中国金融界一件大事,挂牌不应如此低调才是。其原因有二:一是我国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只允许交易所以会员制而不是公司制形式存在,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尚未正式颁布之前,公司制的金交所似乎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疑;二是因为新加坡交易所步步紧逼,9月5日正式推出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金交所只得仓促挂牌应战。
时至今日,争论金交所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已经无关紧要,而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方及衍生的定价权之争方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中国A50指数源于新华富时A50指数,该指数由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编制,其中包括了招行、长江电力、中国银行、中国联通等沪深两市市值最大的50家公司。而金交所即将推出的沪深300指数,则基于沪深两市市值最大的前300家公司。A50指数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高达0.99以上,目前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相关机构相继起诉新华富时公司,指责其未经授权便许可他人开发中国A50股指期货合约。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决意起诉,其意并不仅于新华富时公司,更深层的含义在于警示那些打算去新加坡交易所参与中国A50指数合约交易的投资者们,该品种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从目前情况看,这一目的基本实现,新加坡交易所中国A50指数合约上市以来交易情况可谓“惨淡”。
金交所阻击新加坡交易所,从小的方面看,是交易所之间的利益之争,从大的方面看,反映的则是资本市场的定价权之争。
全球衍生品交易存在一个“赢者通吃”的规则,也就是说,一个金融衍生品往往只能在一个交易所交易活跃,鲜有同时在两个交易所都成功的案例,从这个意义讲,如果新加坡交易所的中国A50指数合约成功了,那中国金交所推出的沪深300指数合约要想成功就难了。
另外,更关键的是,期货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价格发现功能,也就是所谓的定价权,这一权力中国金融市场绝不能旁落。关于定价权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举两个案例说明。其一是在中国A50指数中权重达8.94%的G招行,8月份以来股价上涨幅度已经超过25%,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成为新加坡中国A50指数中权重最大的成份股后,其股价上涨对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的影响极大,受到投资者追捧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反过来想,如果国际基金在新加坡市场打压A50指数合约的话,很可能不仅会使这50只股票的股价下跌,还可能波及其它的股票,从而对中国资本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另一个案例则是石油。我们平时所说的“国际油价”往往指纽约商业交易所原油期货合约的价格,这一价格与国际基金的市场交易行为密切相关。国际基金们在市场上的频繁买入造成原油期货价格上涨,相应的原油现货价格也就上涨,结果是全世界的消费者都不得不承受高昂的油价。这就是定价权威力的一个突出表现。
客观看,因为新加坡有较完善的法律环境与交易环境,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还处于比较严格的管制之中,合法途径只包括QFII和QDII等,新加坡交易所即便推出A50期货合约,对中国金交所及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影响尚不太大。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提高警惕,新加坡交易所1986年便抢在日本之前推出的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东京交易所花了15年才战胜新加坡成为该指数合约交易最活跃的交易所。对于中国金交所而言,利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有利时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交易环境、吸引最广泛的投资者参与,提升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市场影响力,方是与新加坡交易所竞争的根本之道。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文章出处: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