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消费离不开良好消费环境

作者:法制网 发布时间:2009-03-17 00:16:30         下一篇 上一篇

       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今年“3·15”格外引人注意。“旺消费”需要“好环境”来保障,各方努力营造透明、公正、舒心的消费环境,是拉动消费的必要之举。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破各种消费“潜规则”。景点门票本已不菲,入园后还要买票才能进入“园中园”;随团旅行费用看似便宜,到了目的地后却被导游与商家合起伙来掏腰包;房子“精装修”听起来诱人,买到手后却要重装修;低档化妆品换个“洋文说明”就成高档品。这些“潜规则”严重困扰着消费者,明白消费难落到实处。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向垄断价格说“不”。眼下很多与公共消费有关的项目,都把持在垄断部门或垄断行业手中,价格只涨不降,服务维持现状。“听证会”开得很热闹,但大都变成了“涨价会”。垄断价格实质上肥了部门和行业,伤害了消费者。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铲虚假广告土壤。广告本是传递信息、推介产品的正常商业行为,但一些广告商和产品商利欲熏心,串通一气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把普通商品说成高科技产品,把保健食品说成“药到病除”的药品,把便宜产品用虚高定价再折价的形式吸引眼球,用名人效应来夸大产品质量,让人防不胜防。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提供便捷的维权通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依法维权天经地义,但举证难、索赔难等往往使人望而却步。一些消费项目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维权成本远远高于消费受害损失。还有一些消费项目处于执法边缘地带,存在管理盲区。建立快捷、高效的维权通道,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  

  消费者无不期盼天天都是“3·15”。不仅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刺激消费需要加强消费维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也是没有终点的。(郭奔胜)

  


文章出处:http://www.legaldaily.com.cn/0801/2009-03/16/content_10541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