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日”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体育健身用具的公司。2003 年9 月,管理员刘某从废品仓库中私自拿了一件有严重缺陷的臂力棒送给朋友陈某。一天,陈某在晨练时,臂力棒断裂,陈某颌骨被撞裂,四颗门牙缺损。入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误工费6320 元。陈某向“射日”公司要求赔偿,厂家拒付,陈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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