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 |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4 16:07:05         下一篇 上一篇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预通知


尊敬的          先生/女士:

为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化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制定了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法治保障是落实生育支持措施的关键,能够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经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定于2022年12月中旬在武汉市召开,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特诚挚邀请您参加。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二)会议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


二、会议主题

年会主题为“新时期我国的生育支持政策与社会法保障”,子议题如下:

(一)生育休假制度

(二)生育保险制度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制度

(四)生育友好型就业制度

(五)其他生育保障制度


三、论文要求

(一)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不限于子议题所列范围;

(二)论文篇幅请控制在8000字以内,最多不宜超过10000字。论文格式请统一参照《中国法学》;

(三)论文请于2022年12月1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会务组邮箱hbsociallaw@163.com;

(四)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论文”

(五)因本届年会涉及换届选举,所有理事应参加本次会议。欢迎参会者积极提交论文。


四、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社会法学者成长,年会会务组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评论文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撰写,独立署名;

(三)参评论文限定为未发表的论文;

(四)参评论文应当于2022年12月1日之前提交至会务组邮箱hbsociallaw@163.com(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应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逾期不再受理。


五、会务费用

(一)各位参会代表免交会务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参会人员发布参会邀请、会议议程等会议相关信息。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会务组联系。

(一)会务组邮箱

hbsociallaw@163.com

(二)联系人

陈  伟(13247169179,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李梦云(15000527212,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丁怡涵(18687876299,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