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海是人类未来的资源宝库,蕴含着丰富的资源,主要包括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天然气水合物、油气等。我国人口众多,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瓶颈将在未来几十年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所以发展深海采矿产业对我国有着格外重大的意义。但是深海采矿行业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大,风险性也较高,因此为了保障该行业的良性发展,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对深海采矿行业建立起一套完善有效的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对确立合理的深海采矿主体资格制度必要性的论述,及对我国深海采矿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现状及所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经验和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对我国深海采矿主体资格制度的建构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 深海采矿; 垄断行业; 国际海底区域; 主体资格制度;
【基金】 国家海洋局2012年委托课题
我国深海采矿主体资格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_孙晋.pdf
文章出处:《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