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业增值税征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银行业“营改增”方案研究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6-04-27 10:58:23         下一篇 上一篇

随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 )的深入推进,金融业"营改增"势在必行。作为税制中最为细致复杂的金融税制,"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和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本文首先比较研究了国际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分析了我国银行业"营改增"面临的困难,归纳了国内较为关注的银行业"营改增"方案,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税收的复杂性,我们提出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建议方案。

其次,本文以河南省68 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样本,统一测算了银行业"营改增"三种方案即国际接轨方案(基本免税模式)、财税部门方案(简易计税法)和本课题建议方案(全面征收增值税)对银行业的税负效应及对总税收的影响。测算结果表明,本课题建议的全面征收增值税方案比较适合我国银行业"营改增",税率定在6% 较为适宜。

最后,文章建议:一是银行业"营改增"应遵从增值税中性原则,尽可能使用一般计税法征收增值税;二是采取全面征收增值税的改革方案,减少税率档次,细分金融服务,对不同的服务采取不同的增值税征收方案;三是银行业"营改增"应采取渐进式改革模式,构建跨部门协调机制,协调好征管能力和征管成本之间的平衡。

金融业增值税征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银行业_营改增_方案研究_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pdf



文章出处:《金融发展评论》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