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开放与国家的整体开放政策是相关的。从总体上说,外国政府和企业根本没必要担心中国的开放政策会走回头路。反而再过若干年,世界上把投资贸易自由化大旗举得最高的,可能正是中国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尽管如此,我们仍有必要对过去28年来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进行反思,并对其内涵进行充实和完善。
1.适当反思是必要的
银行贷款年均增长率高达15%,金融产品渗透力较低,工行、建行和中行完成上市,外汇储备超过1万亿美元,这些使得我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处于"卖方市场"的有利地位。
比如“发展是硬道理”就不应被理解为只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因为低效投资、重复投资的代价实在太大,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以及贫富差距扩大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已非常突出。对外开放也一样,以前我们在税收、土地等待遇上多少有些“重外轻内”,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盲目开放以及为了外资外贸而出台土政策、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的现象。现在,我们则应该走平等、积极及风险可控的开放路线。“积极”的意思是要扩大开放,给外资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平等”是指既要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尽快实现两税合一,又要设法使我国的市场准入与外国的市场准入相对应。“风险可控”是指国家在推进开放的同时,应关注核心产业(如装备工业)的安全问题,关注外资垄断某些行业的问题,关注外资大进大出和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对税收、金融市场及经济稳定性所带来的巨大影响。
改革开放到今天,很多人都说中国已经是制造业强国,但实际上我们顶多是个加工贸易大国。在我国贸易结构中,加工贸易占到55%,外商投资企业在外贸中的比重更超逾60%。这就造成了我国出口的商品非常多,但利润、品牌、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却大都控制在外国人手里的尴尬局面。有些省市曾经吹牛说,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比重已如何如何高;某些专家也曾经认定,政府可以鼓励跨国公司将研发环节挪到中国;但实际情况却是,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大部分都是外资加工生产的,核心技术大都不掌握在国人手里,而且跨国公司的研发工作一般也只涉及外国技术如何在中国本土化的问题。
我们去欧美、巴西访问时,到处可以看到三星、LG、现代汽车等韩国企业的广告,这表明韩国在开放的同时扶持民族工业的政策是成功的。相反,在海外我们却很少能见到中国企业的广告,即使运气好,偶尔见到了联想、海尔的广告,在路边也显得很不起眼。在这方面,我们确实应该好好学一学韩国,多扶持民族品牌的成长,多鼓励本土企业提高研发水平,多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走向世界。
同样道理,对金融业的开放政策我们也应当进行适当的反思。在GDP年均增长逾9%、银行贷款年均激增15%、社会财富迅速膨胀、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够强以及金融产品的渗透力很低、银行非利息收入比重尚不足10%的经营环境下,几乎没有哪个外资金融机构能抵御得住中国金融市场的巨大诱惑。目前,工行、建行和中行的包装上市工作已经完成,我国外汇储备已超过1万亿美元,从纯粹吸引外资、引入境外资金或提高中资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角度看,扩大金融业开放的现实意义已经不大。而且,以上形势的变化还使得我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方面处于“卖方市场”这一非常有利的地位。在此情况下,我们确实应该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根据自身的国情,重新确定一些开放的原则。
2.“为我所用”
应当将股权比重及其价格与参股人对改善管理的投入程度挂钩,避免发生境外股东在完善治理机制和业务流程方面贡献很小,却能平白分享政府花巨资财务包装后的经营成果。
要做到“为我所用”,很重要一点就是要借助金融业的开放,引入外部竞争以及境外约束机制和先进管理经验。过渡期之后,我国将信守入世承诺,进一步加快金融业的开放步伐,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更广阔的地域上从事更多的业务。这势必会加剧金融业的竞争,促使中资金融机构面对压力深化改革,尽快提高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在相互竞争中,中资机构可以从国际金融机构身上学到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先进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经验以及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
对中资机构而言,在我国这样一个诚信体系建设尚刚刚起步、行政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转型国家,完全依靠内地的制度约束、依靠金融机构自身的努力,有时不一定能起到全面保护储户和小股东利益的作用。比如说地方政府对贷款的行政干预与风险控制、银行背负的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上缴财政的利税总额与不良贷款拨备的覆盖率、分支行党委一把手负责制与银行内部制衡约束机制,以及中资机构习惯于内部运作与资本市场公开透明之间的矛盾,在许多情况下,如果没有外部势力的介入或境外约束机制的引入,未必能找到一个完全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小股东和储户利益的解决办法。
以行政干预为例,在各省市“诸侯”权力很大的情况下,银行分行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顶住行政压力确实有一定的困难。若非如此,西南某省的银行恐怕就不会因为一个“高科技”项目而损失十几亿人民币了。许多分支行行长常常无奈地说,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银行寻求上级及外部约束的必要性。这或许就是在内地资金非常充裕的情况下,银行仍要向外资出售股权甚至到境外上市,以寻求外资金融机构、境外小股东和境外市场约束的主要原因。
要真正贯彻“为我所用”的原则,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聘请境外顾问公司时,我们还应当重视参股人及专家的质量,尽可能引进有长期合作意向的国际一流商业银行,避免将股权卖给擅长包装、清理,然后再出售赚钱的短期投资者———比如某些长于资本运作的投资基金。对金融机构性质的投资者,我们应当将股权比重及其价格与参股人对改善管理的投入程度挂起钩来,避免发生境外股东在完善治理机制和业务流程方面贡献很小,却能平白分享政府花巨资财务包装以及业务高速成长后的经营成果。
对待海外人才和各类顾问公司,我们也应该持客观的态度,避免出现饥不择食和崇洋媚外的现象。顾问公司提供的理念往往是先进的,但要落到实处,还得结合国情、行情,还得紧密依靠群众、依靠银行内部的业务骨干,持之以恒地实践下去才行;毕竟大多数顾问本身并不具备国际银行的从业经验,更遑论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了。在招聘海外人才时,我们应高度重视其能力、品德和资历,看看对方是否曾经在国际银行中较长时间地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某国有商业银行花了八十万年薪请了个没有多少经验却擅长到处演讲的风险顾问;某股份制银行一见到在境外银行“镀过金”的“海归”,就既给高薪又给总行部门副总的职位;有的银行在招聘到非内地人士后将其连升三级、赋予其从来不曾担当过的职责;还有的银行为洋人才配备了三四个翻译,最后弄得上下沟通困难、工资差距非常悬殊、内部矛盾日益尖锐;所有这些都属于银行业改革开放的幼稚病,应该努力加以避免。
3.金融健全优先
一旦经济出现问题,危机来临时,金融市场的波动往往是最大的,而且金融市场的波动和资金的大规模跨境流动反过来又会对经济危机的扩散、深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处理金融改革、金融开放与自由化关系时,政府应当把金融机构健全性改革和提升监管水平放在优先考虑及重中之重的位置。1997年在泰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在金融机构素质尚比较差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搞利率的自由浮动,迅速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大量推出金融衍生产品,并使金融市场面向外资全面开放(外资占泰国股市比重曾达到34%,外资银行的机构数目也曾接近本土银行),其危险性是非常大的。体质较弱、不良贷款较多的泰国本土金融机构,当时不仅与泡沫化的股市楼市和大量流入的短期外债一道,成为亚洲金融危机最重要的诱因之一,最终还因无力保护自己而大都沦为危机的牺牲品或外资并购的对象。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国15家当地银行中共有11家被外资收购或政府接管,91家金融公司中被关闭或接管的也多达63家。
除了本土金融机构素质差及资产出现泡沫化现象外,泰国金融危机被引爆,从某种程度上说还与外资大量撤出,并利用自由开放的政策以及衍生工具的放大作用在金融市场上翻江倒海有较大关系。泰国和香港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经历都告诉我们,外资的嗜利本性是很突出的。当香港的联系汇率承受巨大压力的时候,没有一家外资银行肯出来协助政府稳定市场。当香港某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短缺问题时,外资大行无一愿意伸出手来,以遏止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相反,外资金融机构凭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高超的财技,利用香港非常开放的金融市场,配合舆论攻势,大量抛售港股、港元和远期美电,买进认沽恒指期权,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但香港股票和房地产市场却因此而遭受了极其重大的打击。
谈到经济金融安全,除了前述三大改革之间的关系以及许多外资的逐利本性外,恐怕我们还得提一提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作为经营资金的特殊行业,一旦经济出现问题,危机来临时,金融市场的波动往往是最大的,而且金融市场的波动和资金的大规模跨境流动反过来又会对经济危机的扩散、深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据此我们得出结论,金融业应当开放,但也应避免外资在今后的金融业中占据优势地位。
4.扶持民族金融业
我们不希望一二十年后国内到处都是外资金融机构的身影,而在国外主要城市国人却仍然看不到中资金融机构的广告和网点。
金融业的开放一定要吸取制造业开放的经验教训。我们不希望一二十年后国内到处都是外资金融机构的身影,而在国外主要城市国人却仍然看不到中资金融机构的广告和网点。
要扶持民族金融业,最重要的是政府应坚定地推进金融机构的健全性改革,使主要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都能达到国际标准。与此同时,对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我国应坚持逐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即既要推进开放,引入竞争压力,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又不能开放得太快,让外资金融机构在中资金融机构仍然重病缠身的情况下就迅速占领市场。就当前的中资金融机构素质而言,我们最担心的是证券公司,这些机构的重组和改革确实应该加快步伐了。
除此之外,要扶持民族品牌,我国还应尽快取消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税率以及工资、呆坏账拨备等税前抵扣标准上赋予中资机构与外资银行同等的待遇。非但如此,对那些品牌良好、治理机制健康、竞争力较强的中资金融机构,政府甚至有必要在税收和对公单位存款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并在薪酬激励机制及境内外并购上提供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以鼓励它们在二三十年内成长为可以与汇丰、花旗匹敌的国际一流商业银行。
最近一段时间,外资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对金融市场开放的议论较多。有些人甚至认为,中国在保持28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现在出现了民族主义或经济国家主义的声音。这种提法是不妥的。且不论中国目前仍是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就算是日本、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其政府也非常关注自身的企业、市场和国家安全问题。不然的话,欧美的政府官员怎么会跑到中国来为自身的机构而游说呢?和黄到美国、印度去投资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联想把一些电脑卖给美国国务院,怎么会受到严格的审查并因“安全”问题而搁浅呢?
就金融业而言,中资机构想走出去的很多,但迄今为止,在日本、美国我们可能仍然只有各二三家分行;即使是国际化最突出的中国银行,在美国、日本的网点也远远不如汇丰、花旗、三菱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多。为了促进民族金融业的发展壮大,我国确实应尽快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素质,鼓励他们面向全球进行收购,并在金融业对外开放时坚持对等的原则,以协助中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外市场。
总之,对金融业的开放我们应采取逐步、对等及风险可控的原则,而且把金融健全性改革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美国财长保尔森先生这次和上次来中国,一方面对人民币汇率低调施压,另一方面对中国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开放高调地提出了要求。这种做法与1983年美国用来对付日本的《摩根报告》极为相似,其目的是为了壮大美资金融机构的实力,并通过金融市场的开放增加资本流向中国的便利性和可能性,以进一步推高人民币汇率。但实际上,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上比较落后、金融机构素质还不够健全、地方政府显性或隐性债务规模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汇率、利率自由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还是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对外开放,都应该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并在先后顺序上把它们置于金融健全性改革之后。这样做不仅对中国的稳定和发展有利,对美国和世界经济的平稳发展也非常有利。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供职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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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对日美贸易不平衡的扩大非常关注,一直在摸索纠正的方法。1983年美国商界提出了《日元美元汇率的非整合性》报告,即摩根报告。该报告将日元贬值和美元升值的原因归结到日本的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封闭性。报告主张,如果开放日本的金融和资本市场,就会增加资本向日本流动的可能性,可使日元升值,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由于美国政府对该报告的重视,1983年10月初,美国政府决定对日本提出金融和资本市场自由化的要求。
文章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