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经济时报》等媒体报道了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交所)的产权交易风波。作为一个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顾客就是“上帝”,诚信服务、公平公正,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立身之本。我曾将不符合老百姓普遍意愿的行政威权叫做“行政强硬”,而这次因为云交所本身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引发的风波,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疑问:如果产权交易所都变成行政性垄断机构,都患上类似行政强硬的“行政性强硬”,“上帝”们怎么办?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存在两种形态的垄断:行政性垄断和自然性垄断。行政性垄断对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有序良性竞争的形成,有着巨大的破坏力,非常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行政性垄断归结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自然性垄断是指在自然自由竞争中形成垄断形态。如果云交所是在自由竞争中形成的垄断,那谁也无话可说,只有冀望将来出台的反垄断法来进行调整。可事实并不是这样,云交所是政府通过红头文件的方式成立的云南省惟一的产权交易所,其垄断地位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色彩。而且,很不幸,云交所重复了一贯被诟病的行政性垄断机构所犯的“行政性强硬”的毛病:对客户自觉不自觉的傲慢,对交易效率和交易公正性的漠视。但是,这次遭受“行政性强硬”之苦的,不仅仅是老百姓,更主要的是五华区政府和作为投资者的民营企业。
云交所的“行政性强硬”,在这次产权交易风波中暴露无遗。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幕:按照同样的审核标准,五华区代表明确不同意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的竞标资格的意见,云交所工作人员也出具了某公司联合体不具备受让资格的意见,但云交所的领导展示了否定自己工作人员的意见、否定五华区和昆明市意见的“行政性霸气”。而且,就算云南省国资委出面进行协调,也同样无果而终。云交所因其“行政性强硬”,显得有恃无恐。于是,我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云交所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别的人,报名时间到下午五时整,但云交所领导认为对某公司联合体的工作时间可以到晚上12点;别的公司的保证金必须到账,某公司联合体可以在报名最后一天分两次交纳,而且有无到账可以不论;对于自己发布的交易公告,云交所可以以可能有点问题但不负担责任为由,把所有问题一推了之。
云交所的“行政性强硬”,产生的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五华区待交易的几个亿的国有资产目前无法正常交易,国有资产无法正常流转并得到相应的收益。其次,作为参与这次交易过程的民营企业云南新瑞安等公司,以及被交易对象五华区市场综合经营有限公司,更有一种被“行政性强硬”“强奸”的痛不欲生的感觉,8000万的巨资作为交易的保证金长期趴在云交所的账户上,交易结果无法预测,对于企业来说,是无法承受的现实。第三,对于昆明市乃至云南省来说,国有资产无法通过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尽快变现,而且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国有资产流通环境的努力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产权交易所变成行政性垄断机构,并患有“行政性强硬”的毛病,那它作为国有产权的改革渠道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将更为艰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将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显然违背了我们设立产权交易所的初衷。
文章出处: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