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7日吴某到集贸市场买蘑菇。吴某看李某卖的蘑菇很鲜嫩,便买二斤回去,做了一盘小鸡炖蘑菇。然而饭后不久,吴某全家腹痛呕吐不止。经医生检查系食物中毒。原来是蘑菇中的毒蘑所致。虽经及时治疗没造成任何后果,但吴某却支付近千元的医药费。吴某找到了卖蘑菇的李某,李某否认吴某曾在自己处买过蘑菇,并拒绝赔偿吴某的医药费。吴某诉至法院。
但吴某拿不出证据证实确是在李某处买的蘑菇。
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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